1.意象形式:以某种物象的形态为基本意念,以装饰的、抽象的图形或文字符号来表现的形式。
2.具象形式:基本忠实于客观物象的自然形态,经过提炼、概括和简化,突出与夸张其本质特征,作为标的志图形。这种形式具有易识别特点。
3.抽象形式:以完全抽象的几何图形、文字或符号来表现的形式。这种图形往往具有深邃的抽象含义、象征意味或神秘感。这种形式往往具有更强烈的现代感和符号感,易于记忆。
表象手法:采用与标志对象直接关联而具典型特征的形象,直述标志目瞪口呆的。这种手法直接、明确、一目了然,易于迅速理解和记忆。
寓意手法:采用与标志含义相近似或具有寓意性的形象,以影射、暗示、示意的方式表现标志的内容和特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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